跑部钱进在2014年2月中旬的被关注热度非常高,可能不理解其中的意思的话,还以为是字打错了,其实则不然,跑部钱进最早出现的时候是2012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发言时说,现在各地都在“跑部钱进”,给反腐败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什么时候各地驻京办事处没有了,就政治清明了。
跑部钱进是什么意思?
所谓“跑部钱进”,就是说地方各省市县利用其驻京办的关系网,在各个部委部门跑动“沟通”,达到要项目要资金的目的。只要在常跑动,想要的钱就来了。对于“跑部钱进”,在国人心目中实际上早已经“心照不宣”。
不仅“心照不宣”,而且在地方,还是衡量一个人或者说某位领导干部是否有能力或者有政绩的重要表现。谁能够在国家部委机关或者其他上级机关搞得到钱,这个人就是能人,就要加以重用。他如果不愿意当官,提出其他要求,如跑来的钱与之“分成”、安排家属子女、亲朋好友等,地方政府都是满口答应并且要实现的。
是不是这些“跑”来的钱都归了地方政府呢?
开始的时候,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是给予“奖励”,按跑来的多少的比例“奖”,一般不超过10%,而且还规定不再报销差旅费等其他费用。为了充分体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的地方后来把奖励提高到30%、甚至40%。并说,即使给了他90%,我们还是可以得到10%,没有“赊本”。
事情到此并没有收场,近几年来,有的人把跑来的资金全部归了自己,采取的手法是:把钱拨到与自己关系好或者自己管辖得住的单位帐户,然后拿一些“单据报销”完毕。这些单据有的属于自己已经开支的费用,有的根本就是开的假发票。
跑部钱进潜规则:
也有的,既没有“分成”,也没有拿“奖金”,但是,却报销了许多费用,大多在接待费中入帐。检查人员提出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接待费,这些单位或者这些单位的人员便振振有词的回答:“跑资金用的,跑项目用的。” 检查人员能分清个中是否都是真实的开支?即使都是真实的开支,检查人员能说都是合法的开支?
对于个中的这些不规矩行为,确切的说是异常行为、腐败行为,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却一再要求纪检、监察、审计机关要开“绿灯”,规定不准查、不准问。如果谁不遵守,要查要问,谁就是破坏地方经济建设,谁就没有好“果子”吃。使这种行为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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